一、概要
1.商標和服務商標法1993年12月17日通過,1994年7月1日生效,后經修訂。
2.烏克蘭采用《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
3.烏克蘭適用申請在先原則。
4.烏克蘭是《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尼斯協定》、《商標注冊條約》和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的成員國。
二、可注冊商標的構成要素
商標定義為任何能夠將自己的商品或服務與他人商品和服務相區別的標志,商標只要不違反公共利益、道德原則并符合注冊要求就可以注冊??勺缘囊匕ㄎ淖?、平面或立體標志、圖形或其他標志,外資企業在上海設立辦事處或者這些要素的組合。商標可以是一種顏色或多種顏色的組合。
三、不可注冊商標的構成要素
1.國家盾徽、國旗或國徽;
2.正式的國家名稱;
3.國際組織的徽章、縮寫或全稱;
4.官方控制或檢驗標記:
5.印章、裝飾物及其他象征性標記,但是如果獲得授權,可作為商標的部分要素;
6.不具顯著性的標記;
7.通用標志或某種商品或服務的標記;
8.通用符號和術語;
9.表示商品或服務的類型、質量、數量、特性、目的、價值、產品生產或銷售服務的時間;
10.與負責商品生產或提供服務者的標志發生混淆或可能導致混淆的標志。
此外,下列商標不予保護:
1.與他人在相同商品或服務上在先注冊或申請的商標相似的;
2.商標屬于他人而應基于以烏克蘭已加入的國際協議給予保護的;
3.在烏克蘭已為人知曉的公司名稱,而他人在相同或類似商品或服務上享有使用該名稱的優先權;
4.商品原產地的地理名稱,除非作為商標的組成部分并放棄該部分的專用權;
5.他人的工業設計;
6.在烏克蘭享有著作權的作品名稱,除非獲得作者或其繼承人的同意;
7.未經同意的人名、姓氏或者人物肖像。
四、申請人資格
商品生產者或服務提供者可申請商標注冊;外國自然人和法人可以通過在烏克蘭專利局登記從業的代理人申請商標注冊。
五、要求提交的文件
1.委托書;
2.商標圖樣。如指定顏色,需聲明并附彩色圖樣;
3.指定商品或服務;
4.對于集體商標,使用該商標的規則復印件。
六、程序
申請文件齊全的申請文件受理后將被授予申請日。商標注冊申請被受理后,申請人可在2個月內更正錯誤或按審查要求進行補正。如申請人未在規定期限按要求補正,申請被視為放棄。
實質審查期間,專利局可能要求申請人提交必要的補充文件,申請人應在2個月內提交。
七、復審和上訴
就專利局決中國公司如何在境外發行美元債?附攻略定,申請人可在規定期限內上訴到專利復審委員會;專利復審委員會的裁定為終局裁定,駁回復審除外。駁回復審可于6個月內向法院上訴。
八、異議
商標注冊后在官方商標公告上公告,第三人可提出異議,異議理由必須是被異議商標不可注冊。異議將在提交之日起6個月內得到審理。
九、有效期和續展
商標注冊有效期自申請之日起10年,每次可續展10年。續展申請應有效期屆滿前一年內提交。如商標注冊失效,前持有人可享有在失效后3個月內重新注冊的權利。
十、使用
注冊后3年內必須使用,如在此期間未被使用,第三方可要求撤銷該商標。
十一、轉讓
商標可在全部或部分商品或服務上轉讓,但是如果轉讓會引起消費者混淆,轉讓將被禁止。轉讓必須經雙方簽署并在專利局登記。
十二、撤銷
注冊人可全部或部分注銷其商標。
如果注冊商標錯誤標識其持有人或未能滿足注冊條件,該注冊商標可以被宣布為無效。此外,如果商標未在注冊后3年內使用或不當使用,該商標可以被宣布為無效。
十三、未注冊商標
一般來說,只有注冊商標才可受到保護。但是,基于國際資產保護 | 純離岸公司架構“保護膜”退化?離岸信托值得考慮條約保護的商標在烏克蘭也受到保護。